昨日,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,涉黑团伙老大周瑜等18人受审,该团伙涉嫌控制19家娱乐场所敛财500万。本报记者 柯皓 实习生 赵端 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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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人涉黑大案昨开庭 2万字起诉书记录累累恶行 “黑老大”周瑜当庭认罪
本报讯(记者 邓辉 通讯员 赵红兵 实习生 李国凤 赵芬芬 周文艳)控制汉口繁华地带19家娱乐场所,纠集4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,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、抢劫、容留卖淫等犯罪活动,4年敛财500余万元。昨日上午,周瑜等18人涉黑组织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庭受审。
检察机关指控“黑老大”周瑜等人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抢劫罪、容留卖淫罪等7宗罪。据了解,该案为江岸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黑大案之一,将近2万字的起诉书载满了周瑜等人的种种恶行。
昨日上午9时许,周瑜等18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,整个庭审现场形成一堵密密麻麻的“人墙”。整个庭审持续了一整天,法庭上,“黑老大”周瑜对检察机关指控主要事实予以供认,但他辩称并不知情手下的人所犯罪的事实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。
控制汉口19家娱乐场所
2002年至2006年期间,周瑜在武汉先后承包小型KTV、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19家,以此为依托陆续网罗、招揽了4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,形成了以四川老乡为主的违法犯罪组织,其组织的骨干成员固定,多次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、抢劫、故意伤害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,聚敛钱财达500余万元,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同时将非法所得用以支持其违法犯罪活动、维系其组织的发展。
检察机关认为,周瑜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江岸区等地区造成重大、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视客人衣着确定敲诈金额
2002年至2006年期间,周瑜在武汉先后承包19家娱乐场所,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长期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了稳定的管理纪律:以敲诈外地客人为主,不接待政府官员、部门军人;视客人衣着和气质定具体的敲诈金额。此外,周瑜等积极“发动群众”带生意,他们向一些出租车司机许诺,只要带客到他们的娱乐场所消费,就可获得几十元到几百元的奖励。
2002年至2006年,该组织开设娱乐场所19家,采取暴力、威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敲诈、抢劫他人钱财,非法获利达人民币500余万元。四年内,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、威胁为主要手段,有组织地大肆进行敲诈勒索、容留卖淫等犯罪活动,敲诈类报案多达上百余起,其中敲诈勒索案20起,期间因其敲诈活动还引发了抢劫案6起、故意伤人案1起、聚众斗殴案2起、寻衅滋事案1起、致1人重伤、4人轻伤。
据了解,仅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春节期间,公安机关接到与周瑜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的110报警就达百余起。
涉嫌7宗罪
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敲诈勒索罪、抢劫罪、聚众斗殴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容留卖淫罪、寻衅滋事罪等7宗罪
“黑老大”其人
周瑜曾是“的哥”
周瑜今年32岁,成都郫县犀浦镇人,只有初中文化。周瑜以前一直在四川开出租车,经常拉客到当地的娱乐场所,看到一些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娱乐场所生意红火,他想自立山头,“开拓一片天地”。
2001年底,他离开成都到湖南、湖北、河北一带考察。途经武汉时,认为武汉适合“投资”,遂主动找到几家招待所以及饭店,承包下这些场所的KTV、洗浴桑拿部,并从四川请来自己的“哥们”当打手。为了发展的需要,他又高薪请了武汉人王化东、国利当自己的“二当家”,为自己疏通本地关系。营业期间,他们诱骗客人进场消费,积极推荐色情服务,遇客人不从,张晖、国辉等人即充当打手。
庭审对话
成员蔡凯金:我是受人指使的
蔡凯金,今年29岁,初中文化,新洲人,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提起公诉。蔡凯金称是经人介绍进周瑜所控制的娱乐场所来的,主要在场所门口发放传单拉客,然后根据“业绩”拿工资。昨日庭审中,公诉人对其进行了询问。
公诉人:你在娱乐场所主要干什么?
蔡凯金:在门口发放名片和传单,拉客人进来消费。
公诉人:你负责发放名片和传单一个月多少钱?
蔡凯金:一个月1500元。
公诉人:客人进来后,你们开出了“小费”进行敲诈,客人愿意给吗?
蔡凯金:不愿意,经常扯皮。
公诉人:那你们哪几个对客人采取暴力、进行威胁?
蔡凯金:我和李小三,是受别人指使的。
公诉人:你们敲诈了客人几笔?
蔡凯金:3张消费单子,每张1888元,总金额大概5000多元。
公诉人:钱经过你们的手了吗?
蔡凯金:我们拿到了钱,但后来都上交了。
公诉人:钱上交后给你们回报吗?
蔡凯金:没有。
公诉人:视客人的穿衣和气质来定敲诈金额,是谁想出来的?
蔡凯金:我一来这里上班就这么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