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证结婚后,男方父母先付了50%首付,剩下由男方一人还贷,产权是男方名字。要是离婚,女方怎么分配
来源:网络收集 作者:解语人 时间:2008-4-28 12:48:41
结婚在前,女方没有对房产进行一分钱的出资,首付由男方家人支付50%。贷款部分由男方偿还。
万一以后离婚,房产怎么分配啊?我是男方。
你们说是先领证在买房好还是先买房在领证好。
有种结果是这样的,是不是50%的首付还是属于我父母的,剩下的50%的贷款支付属于共同财产啊?那就是说我可以拥有房产的75%。而女方只有25%是么?
如LZ所说,结婚在前,而购房行为发生在后,那么无论所购房款的首付以及贷款由哪一方来支付,只要该房屋产权登记日(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)发生在结婚注册登记日之后,并且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你们夫妇中的任一位(你或妻子的单独署名、你和妻子的共同署名)这所房子都要作为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,原则上是一人一半。
至于LZ所说的75%产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
因为从法律上来判断是否为夫妻共有的房产,并不是以由谁来出资而判定的,主要依据是房产登记日与结婚注册登记日之间的前后顺序。
俺理解LZ的意思,如果想事先确保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的话,那建议还是先把房产证办结完毕拿到手,然后再去打结婚证。
这样做的话,如果还是由你家出50%的首付且还以后的贷款的情况,你就会享有75%的该房产权益。
这样判定的原因是--
首先,房产证在你们打结婚证之前领取,那么首付毫无疑问就是你的个人婚前财产;
其次,婚后的还款金额虽然并非由你们夫妻共有财产来支付,仍然由你父母出资,但这部分收益要被视为你们夫妻共有财产;
这样算下来,你所占房产份额大致是75%。
当然了,这一切都是房屋产权归于你的名下,如果是你父母之名,那就无从谈及上面所说的一切了。
其实,法律上界定夫妻共有财产有很多细则,建议LZ最好找一位婚姻法或是民法方面的律师当面咨询一下,双方可以充分沟通。
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是--如果LZ想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,建议一定要先办结完房产证,再去领结婚证,这点是毋庸置疑的。